8月30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,結408;審議***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**職能轉變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。到明年將基本完成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的工作,職業資格考試太多、證書太亂的現象有望改變(據8月31日《新京報》)。
我國對職業資格實行的是準入制度,主要分為三類:一是注冊類,如注冊會計師、注冊建筑師、注冊律師等;二是執業類,如教師、醫生、法官等;三是許可類,如鉗工、電工等。這其中,注冊類與執業類,共有16個專業,并且都有專門的法律、法規約束,如《執業醫師法》、《教師法》等等,這些法律法規不僅對從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素質作出了規定,同時也對不具備職業資格而從業設置了法律的禁區。但是,職業資格準入許可,僅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》確定的實行就業準入的就有87個職業目錄。其中相當部分都是純粹的專業技術,跟公共安全、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沒有什么密切的關系,可以**交由社會自由調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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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反,目前職業資格準入表現出了行政對社會職業的管控過度。一方面,職業資格準入裹脅著職業資質的認定,催生出“考證經濟”,通過辦班、教材、考試來收取高額費用。而“考證經濟”的利益沖動,又加劇了相關行政部門設置職業資格許可的沖動,造成許可越來越多,考試遍地開花的局面。
另一方面,職業資格準入許可,導致了行業管控的種種亂象。比如,建設工程領域的安全員、監理員、建造師等“五大員”制度是工程招投標的“硬件”。這不僅使得“掛證族”有了大量存在的空間,同時,資格管控在還事實上淪為了質量與安全管理的外衣。
取消職業資格許可是**轉變職能的要義之一。*先是進一步厘清**與社會的界線,把能夠由社會承擔的職能交給社會。對職業準入作出重新法律定位,對少數有限制必要的納入到執業資質管理中去,其他的單純的職業能力認證交給職業教育和行業協會去組織,順應職業社會化的客觀規律。其次是進一步轉變**部門*理行業的方式,推動行業的行政調節向法律約束轉變,淡化對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資質管控的依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