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,蔣某某在臺州臨海認識了云南人李某,并開始同居。兩人回到仙居后,得知蔣某某找了個云南來的男朋友,當地很多“大齡剩男”向李某打聽花*買“云南新娘”的路子。
“有需求就有市場?!彼麄冇X得這是一個不錯的“商機”。
很快,李某返回云南,找到了自己三姨夫張某某,并和另外兩個云南人搭上線。就這樣,他們組成了一個團伙。李某的三姨夫等人在云南物色對象,蔣某某在仙居尋找買家。
2011年9月,蔣某某和李某帶著一名王姓的仙居“大齡男子”直奔云南,其他三人將他們安排到了當地的一處“苗寨”挑選婦女。
王某很快相中了一個20歲左右的姑娘,姑娘皮膚有點黑,大眼睛,額頭有點寬,看著有些“異國情調”,王某試著用普通話和姑娘交流,但蔣某某等人告訴他,姑娘是苗族人,沒上過學,不會講普通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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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娘的“父母”也向王某**,女兒從未結過婚,確實是苗族人。
經過一番談價還價,*后王某將3.8萬元禮金交給了姑娘“父母”。王某還按照當地的風俗,買了兩只雞辦了一桌酒席,算是把人正式娶到手。離開云南前,王某還額外給了蔣某某等人10000元的辛苦費。
在王某之后,蔣某某等人以相同的形式多次帶領仙居籍男子到云南“選老婆”,并以3萬元到4萬元不等的價格,通過假婚嫁的方式販賣給7名仙居男子。
其實,蔣某某口中的“云南新娘”是他們拐賣來的越南籍婦女,包括在苗寨里的女子父母都是他們找人假扮演的。他們這么做,一來可以“掩人耳目”,二來也可以讓買方不必有太多顧慮。事實上,一些買主即使事后得知真相,一般也“心甘情愿”接受。
蔣某某等人通過這7起“跨國婚姻”非法獲利30余萬元,他們按照出力多少分配這筆*。
“我以為就是幫別人介紹老婆,沒想到是這么重的罪?!痹诜ㄍド?,蔣某某聽到宣判后懊悔萬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