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情侶在女方懷孕后竟然簽下荒唐無比的協議,只有生下男孩,兩人才結婚。結果女方生下的是女兒,男方竟然就此玩“人間蒸發”。新媽媽無奈之下唯有到**起訴。整個事件槽點滿滿,但是再老土還是得講一句“孩子是無辜的”。既然渣男已經如此惡劣,新媽媽也得負起責任母親的責任,好好養育孩子長大了。
昨日,記者從荔灣區***獲悉,在社區執業律師的幫助下,這名未婚媽媽*終找到了孩子的父親,**也判決孩子父親支付撫養費。
未婚媽媽簽下荒唐協議
1年多前,住在荔灣區的劉穎(化名)與比自己小1歲的張華(化名)確定了戀愛關系。不久后,劉穎懷孕。張華與家人商量后,提出了簽訂協議,寫明待小孩出世時,若是個男孩,雙方就結婚并共同將孩子撫養長大。劉穎想都沒想就答應了,但由于張華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,為避免未婚生育的罰款,張華一家想出讓其堂哥臨時頂替,與劉穎領取結婚證的主意。為了肚里胎兒,劉穎唯有與張華堂哥成為一對有名無實的“夫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