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申請商標的時候,很多人都會有疑惑,并且不知道如何解決,其中商標為什么要分開申請就是很多客戶想知道的問題,一休知識產權:這并不是代理公司為*取客戶服務費用的手段,而是站在專業的角度,提出的善意中肯意見。因為組合商標分開申請,風險更低,使用上也更加靈活。
那么,商標組合申請有哪些弊端呢?
一休知識產權:1、風險增加。注冊商標有一段不可避免的查詢盲期,組合申請風險更大,分開則反之。對于中文商標、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,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,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,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。了解更多詳情請訪問一休知識產權官網>>
一休知識產權:2、時間增加。組合申請的商標其審查速度比單*申請的商標相對較慢,因為每部分都要分開審查,而單*申請則互不影響。
一休知識產權:3、使用不便。組合申請使用不方便、不靈活,分開則反之。若組合申請,則使用時一般需要組合使用,不然可能違反《商標法》的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