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
物質激勵:物質激勵是指通過物質刺激的手段,鼓勵職工工作。它的主要表現形式有正激勵,如發放工資、獎金、津貼、福利等;負激勵,如罰款等。物質需要是人
類的**需要,是人們從事一切社會活動的基本動因。所以,物質激勵是激勵的主要模式,也是目前我國企業內部使用得非常普遍的一種激勵模式。
1.2
精神激勵:精神激勵是指那些能帶來積極態度、滿意和激勵作用的因素,能滿足個人自我實現需要的因素,包括:成就、賞識、挑戰性的工作、增加的工作責任,以及成長和發展的機會等。如果這些因素具備了,就能對人們產生更大的激勵。
1.3
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: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和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,“**是**的”思想在相當一部分人的頭腦中滋長起來,有些企業經營者也一
味地認為只有獎金發足了才能調動職工的積極性。但實踐預期的目的往往并未達到。企業單用物質激勵不一定能起作用,必須把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結合起來才能真
正地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。
員工激勵機制的作用 2 影響激勵的因素
一個員工的績效如何,是由許多復雜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,但其中激勵機制的有效性是*重要的因素。
*先,員工是否相信他們的努力可以反映到績效評估中去。如果績效考核的標準不客觀,績效考核的結果不公平,會出現某些員工績效低,但通過與主管的關系取得較
高的考核結果,而某些員工績效高,但考核結果不高的現象,員工會覺得不管自己的努力程度如何,在績效評價上都不會得到高分,打擊了他工作的積極性,降低了
其工作績效。這些現象表明,員工激勵程度低的一種原因就是員工認為自己的努力不會得到回報。
其次,員工是否相信高績效評估能帶來高報酬。許
多員工認為,績效與報酬之間沒有太大關系,原因是企業的報酬不是以績效為依據。例如,如果薪酬是按資歷計算或者對經理的獻媚程度,員工就可能認為績效和報
酬之間沒有多大關系,因而很難受到激勵。因此,企業需要建立科學的、公正的績效評估制度和體系,并進行宣傳貫徹,讓全體員工了解。